特种设备
出口特种设备技术指南报告
特种设备指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我国首批《特种设备目录》于2004年1月19日公布,实施以来,对规范我国特种设备管理起到推动作用。鉴于近年来《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等法律法规相继颁布实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对《特种设备目录》进行了修订,经国务院批准,于2014年10月30日予以公布施行。
由于特种设备具有危险性,涉及公众生命及财产的安全,国际上主要工业化国家或地区均建立了以技术规范为主体的法规标准体系,并为大多数其它国家参照或采用。法规、技术标准与合格评定程序构成了基本技术性措施,当其作为国际货物贸易中产品市场准入的尺度时,则构成技术性贸易措施。各国以安全、健康、环保为目标、以强制性技术要求为手段制定出形式多样的技术法规,通过一些复杂的管理程式对其他经济体的货物贸易构成壁垒。法规的要求是明确的,但通常是非量化的、宏观的,有很大的演绎和延伸的空间。因此,对进入国际贸易的货物的壁垒作用是隐性的,法规的实施具有强制性的特征。标准对产品及其生产过程的技术要求是明确的、具体的,一般都是可量化的,其对进入国际贸易的货物的壁垒作用是显性的,强制性标准的实施具有强制性的特征,推荐性标准的采用具有自愿性的特征。世界主要国家涉及特种设备的相关法律法规、技术标准与合格评定程序构成了一个庞大而极其复杂的体系。因此,了解主要工业化国家和地区以及国际标准化组织的相关法律法规、安全技术规范、技术标准,对提高我国特种设备产品的出口竞争力意义重大。
本《指南》通过对特种设备出口情况数据分析,按照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等八类特种设备进行法规标准体系分类总结,就全球普遍采用的世界主要工业化国家和地区、国际标准化组织的法规标准体系及其标准法规以及合格评定程序进行了分类介绍;对各主要出口目标市场关于特种设备的技术法规、标准和合格评定等技术要求分析研究后,提出了我国有关特种设备法规标准要求与国际标准、目标市场之间的差异;研究提出了指导相关企业适应目标市场的技术要求,以及实现自主创新提升国际技术竞争力等方面的有关建议和实施方案。希望本《指南》能够切实帮助从事特种设备出口经营活动的企业掌握并适应国际市场不同的技术需求,从而增强我国企业在特种设备出口方面的预警和防范能力。
本次修订更新了相关国内外特种设备法规标准信息,删减了部分有关我国国内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技术要求以及许可程序等内容,增加了部分国家有关特种设备的技术法规、标准、合格评定要求,提炼了市场目的国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和技术要求与我国的主要差异比较等内容,同时调整了章节结构并勘误了有关文字错误。
目录
第1章 适用范围及我国特种设备法规体系概述
第2章 国内外锅炉法规标准体系
第3章 国内外压力容器法规标准体系
第4章 国内外气瓶法规标准体系
第5章 国内外压力管道法规标准体系
第6章 国内外电梯法规标准体系
第7章 国内外起重机械法规标准体系
第8章 国内外客运索道法规标准体系
第9章 国内外游乐设施法规标准体系
第10章 国内外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法规标准体系
第11章 主要工业国家特种设备合格评定程序介绍